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申請手冊(防爆電氣設備類) 第十版,預定4月7日起適用。

勞動部於114年3月20日公告修正「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作業要點」,主要針對有關單品(單機)檢定之合格證明書格式調整,並有效期限修訂為一年,且不得辦理展延,相關說明請參見本網站問答集。本機構機械設備器具型式檢定申請手冊(防爆電氣設備類) 」修訂為第十版,預定4月7日起適用,敬請申請廠商知悉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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