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9年11月03日 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申請實務說明班(台北場), 敬請踴躍報名參加! (已額滿)

為保障勞工職業安全,勞動部(原勞委會)於99年12月公告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,委託認可機構實施防爆電氣設備之型式檢定。因應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七條等相關規定,型式檢定合格證明可作為安全資訊申報登錄的安全標準符合性佐證。

為使業界更瞭解國內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申請實務,工業技術研究院定期辦理防爆電氣設備型式檢定申請實務說明班,以協助業者瞭解(1)防爆安全原理及保護型式、(2) 法規現況說明、以及(3)型式檢定申請作業程序等,提供最正確的法規與檢定相關資訊。歡迎有申請型式檢定需求的防爆電氣設備相關業者(使用者、製造商、進口商、系統工程等)報名參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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