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殊使用條件符號"X"或Ex組件符號"U"之標示異動處理

107年8月1日起,新申請案核發之型式檢定合格證明書,其特殊使用條件"X"(若適用時)或Ex組件"U"之符號標示,改標註於型式檢定合格字號內,不再標註於防爆規格後方,敬請申請廠商注意並配合必要申請文件修正。107年8月1日前既有已核發之型式檢定合格證明書者,將於後續申請人辦理展延作業時依一併調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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